关于做好迎接2022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省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厅下发的,为做好2022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省级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评价内容
1、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价
2、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
3、2021年省级优秀等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考察
4、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的自评、合格性与优秀等级评价
二、评价依据
《关于开展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表彰与题库、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
三、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价工作进程与要求
1、8月30日,在学校门户网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栏上传了全校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9月10日,学院在教育厅“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填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独立网址,待教育厅随机抽查3-5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检查;
3、10月25日,教育厅完成合格性检查。评审为合格等级的学校,方能申报优秀等级评价。
四、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工作进程与要求
(一)限额申报
学院通过教育厅合格性检查后,本次可向教育厅申报5个专业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中,每个双一流特色专业群最多可推荐2个,其他二级学院可推荐1个。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已在2020年获得省级优秀等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获得2021年省级优秀等级,以上四个专业原则上本次不再申报。
(二)评价依据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审细则(见附件1-5)
(三)申报进程
1、10月25-27日,以学院官网公开的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二级学院在限额内完成院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择优推荐,提交“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PDF档(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扫描);
2、10月28-11月2日,学院组织评审,遴选出5个拟申报省级优秀等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11月8日前,获学院推荐的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PDF版本到教务处: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审核表);
(2)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2)核心课程标准(合成一个文档,需目录);
(3)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考标和题库各一个文档);
(4)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见附件1);
(5)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与开设课程对应表(见附件1)。
4、11月10日前,教务处在“湖南省职业院校质量检测数据管理平台”提交相关材料。
五、2021年省级优秀等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考察
(一)检查对象
根据《关于公布 2020 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21〕2号),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获得2021年省级优秀等级,需在2022年迎接现场检查。
(二)考察依据
优秀等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考察评审细则(见附件1)
(三)进程与要求
1、11月10日前,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现场考察材料准备工作,按照评价细则整理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的电子档:
(1)2021级学生1-3学期的教学安排,含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教学场所安排表等;
(2)课程标准、课程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日志、专业实习实训安排情况等教学材料;
(3)与状态数据管理平台匹配的教师花名册、教师进修情况等师资队伍实施保障等材料;
(4)课程考试试卷、学生成绩册等课程考核评价材料;
(5)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教学进程异动等教学管理类材料;
(6)《优秀等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场考察评审细则》中涉及的其他考察要点。
2、11月30日前,教育厅将完成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以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六、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工作进程与要求
(一)评价对象
申请优秀等级考标与题库的专业须与申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的专业为同一专业。
(二)评价依据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评价细则(见附件1)
(三)工作进程
1、10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做好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的更新、自查自评工作。
(1)报送自查自评报告(WORD文档)和到教务处。报告包括二级学院自查自评的实施情况、结果、主要做法、存在的不足、改进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2)提交适用于2022级学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与题库”“技能考核题库统计表”“专业技能与开设课程对应表”(见附件1)PDF文档到教务处;
2、10月25日前,在学校官网“专业技能抽查卡和标准与题库”专栏上公布考核标准与题库。教育厅完成考核标准与题库的合格性检查;
3、10月27日前,学校将自查自评报告报送至“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4、教育厅公布省级抽查专业后3天内,将抽查专业的考核标准与题库网址报送“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谭玉菡 电话:13507491934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技能考核表彰与题库、新设专业办学水平合格性评价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秀等级评价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