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艺术学院
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湘教通〔2021〕精神,引导广大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创业知识、树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深入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鼓励学
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按照学校《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要求, 特制定我院参赛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 申剑飞 徐可晶
副组长: 黄婷婷 邹源 范小舰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全体辅导员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我院参赛的组织和总协调工作;负责与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的联络。
2.副组长:负责起草我院参赛方案;负责做好我院参赛工作的宣传发动与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在校生及近5年毕业生积极参赛,完成参赛报名指标;负责组织初赛并按要求向学院推荐优秀项目;负责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大赛的公平与质量;精心选派指导老师负责参赛学生作品的指导工作,提高参赛项目质量。
3.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发动本教研室教师积极参加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
4.全体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报名参赛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参与项目指导工作。
二、报名指标分配
根据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名额分配办法,按照各二级学院在校生数量10%(不包括2021届毕业生)比例分配报名指标,具体详见下表:
二级学院 | 在校生 数量 | 报名数量 | 推荐校赛数量 | ||||
红旅 赛道 | 职教 赛道 | 合计 | 红旅 赛道 | 职教 赛道 | 合计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730 | 35 | 138 | 173 | 4 | 7 | 11 |
视觉艺术学院 | 1667 | 34 | 134 | 168 | 3 | 7 | 10 |
新媒体技术学院 | 1456 | 29 | 116 | 145 | 3 | 6 | 9 |
影视艺术学院 | 841 | 17 | 67 | 84 | 2 | 7 | 9 |
管理学院 | 1361 | 27 | 109 | 136 | 3 | 3 | 6 |
国际传播学院 | 703 | 14 | 56 | 70 | 1 | 3 | 4 |
合计 | 7754 | 156 | 620 | 776 | 16 | 33 | 49 |
说明:1.报名数量红旅赛道按2%,职教赛道按8%计算,推荐校赛数量红旅赛道按报名数量1%,职教赛道按报名数量的5%计算。
2.报名数量均以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报名系统成功报名数为准。
3.报名数量是各二级学院应报名数量的最低要求,多报不限,推荐校赛数量按上述比例递增。
4.跨二级学院组队的团队,计入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报名数量。
5.在校生数量来源教务处。
三、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要求、参赛组别及条件
我院报名参赛项目可根据参赛人员和项目性质等选择“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职教赛道中的一个参赛组别参赛。(产业命题赛道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一)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二级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学生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老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为申报学院。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二)职教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2.参赛方式和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6月25日止):
我院报名参赛团队可根据参赛人员和项目性质等选择“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职教赛道中的一个参赛组别参赛。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8月14日,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5日23时59分(校赛报名截止后,省赛报名仍可正常进行,学校报名情况纳入省赛报名基数),未进行网报的项目不得参赛。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附件7),指导报名参赛。
(二)初赛阶段(6月25日前):
我院暂定于6月22日下午组织初赛,6月25日上午12:00前按照推荐校赛数量分配将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校赛项目汇总表(附件5)及参赛项目材料(具体详见附件4)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送邮箱:875228952@qq.com)
(三)校赛阶段(7月2日前):
校赛分网评和现场答辩两个阶段进行。
网评:由学院组织评委团队按照评审规则(附件3)对所有校赛作品(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进行评分,通过得分高低、综合各赛道情况以及听取评委们建议或意见评选出若干个项目入围现场答辩阶段。
现场答辩:各入围团队按抽签顺序现场进行项目路演展示(5分钟)和评委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由学院组织现场答辩评委团队按照现场答辩评审规则(附件3)进行评分。
根据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一、二、三等奖。
(四)省赛复赛项目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名额分配通知要求,按照校赛排名顺序推荐。同期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
(五)省赛、国赛:
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2、《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3、《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4、《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5、《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6、《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校赛项目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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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