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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视觉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16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十四五发展需要,为做好2021年专业调整与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与目标

(一)2021年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

根据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最新高职专业目录,学院已向教育部备案34个招生专业(见附件1)。其中,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原广播电视技术)、广告艺术设计(原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原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原云计算技术与应用)、金融服务与管理(原金融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原会计)、现代文秘(原文秘)等七个专业进行了更名,原电子商务技术合并到软件技术专业。

因此,在充分专业调研基础上,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应包括:

一是进一步完善专业目录中予以保留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是重点制(修)订更名与合并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需求,着力提升专业内涵发展。

(二)专业布局调整与本科层次专业培育

   结合专本专业目录对接的需要、学院办学层次升本的需要、行业与区域发展需要,学院将优化专业结构,逐步完成专业布局的调整。

一是紧扣传媒行业发展和湖南文化强省建设需要,整合传媒类专业资源,科学构建专业群,加强建好3-4个重点专业群。

二是启动专业动态调整,运用专业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淘汰专业定位不清,且招生难、就业率低的专业;新增支撑重点专业群、符合区域与学院发展需要的专业,为学院2022年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做准备;

三是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2),按照依托专业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优先、直接对接职业教育本科目录专业(见附件3)优先、达到设置基本条件优先、对接学院特色发展优先的原则,优先培育10个左右的本科层次专业。

(三)专业调研

在新版高职专业目录中保留专业名称不变的专业,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基础上,如需对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安排等方面有调整的,需要通过调研并予以论证。

在常规专业调研的基础上,重点面向以下方面开展调研:

一是高职专业目录中予以更名与合并专业,凡专业内涵发生了实质性改变的,一定要做好专业定位调研;

二是根据本科专业设置要求,对照专业实际情况,做好专本对接情况调研。明确专业是否符合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条件,查找、分析不足之处,进一步为专业布局调整提供依据。

  二、工作进程与要求

   (一)专业调研(5月10日前)

1、4月19日前,各专业学习、分析《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条件自评表》(见附件4);

2、5月10日前,各专业完成专业调研报告的撰写。

(二)2021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7月前)

1、4月,学院下发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意见;

2、5月,各专业完成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

3、6-7月,各专业完成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与合格性评价。

(三)专业布局调整与本科专业培育(8月前)

1、4月23日前,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调研情况,提出专业调整初步方案,并推荐2个左右培育升本专业,提交《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条件自评表》(电子档与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档)

2、8月,经学院确定升本的专业,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专业论证报告、专业办学条件相关教学文件的准备工作;拟新增的高职专业完成专业申报论证工作。

联系人:谭玉菡        电话:13507491934

附件1:学院2021年专业调整汇总表

附件2: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1:学院高职、本科专业目录对照表(参考

附件3-2: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

附件4: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条件自评表

教务处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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