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资助中心湘学助〔2014〕12号文件精神,为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推动“精准资助”,营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号召全省高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走访。请认真做好2017年上学期特贫困生走访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贫困生认定对象; 全院在校在籍大一、大二学生; 二、特贫困生认定基本条件; 特贫困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学生; 3、父母年事已高或身体残疾(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证)、或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贫困家庭的学生; 4、家庭主要成员中无18-55岁的劳动力; 5、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且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文件),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家庭的学生;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本人在校消费低于150元/月; 7、残疾或重病的学生; 8、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学生;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各院按照《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认定工作。 2、各班辅导员必须以班为单位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认定工作必须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3、各班辅导员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贫困生资格。 4、请各辅导员6月10日前将特困生认定名单交学生干事邹源老师处。(纸质档需书记签字,盖章)外还需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发邮箱21797878@QQ.com。 视觉艺术学院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