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推进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院团委决定4月份在全院开展2012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魅力团支部”和“明星团干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员”、“优秀社会实践工作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学习之星”、“文艺之星”、“服务之星”、“自强之星”和“创业之星”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名额 1、申报条件(附后) 2、评选办法:(1)系部推优:各系部按照所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推优;(2)自荐:如符合评选要求,也可通过自荐方式以个人为单位直接将申报表交到院团委办公室或直接发送报名表到yhqquan@sina.com(3)五四红旗团总支、魅力团支部、十佳团员的评选单位或个人需准备PPT展示及视频材料进行陈述;学习之星、文艺之星、服务之星、自强之星和创业之星的评选需准备PPT或视频材料展示及陈述。 3、评选名额:评选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按照一定比例从申报单位中产生(具体名额附后)。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魅力团支部撰写不超过3000字的申报材料,十佳团员、学习之星、文艺之星、服务之星、自强之星和创业之星撰写不超过1000字的申报材料(可配若干图片),并且申报学习之星的要上交本学年成绩单。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院系各1份、并附电子版本),均用A4纸排版。所有材料由各系团总支汇总排序后,于 联系人:江峰 联系电话:0731-84028526 三、有关要求 1、各系在推荐工作中以学院《学生学习与生活实用手册》为基准,以适当比例兼顾农村、特优特困、积极上进、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等先进个人,院学生干部可直接向院团委申报,具体工作由团委组织部负责。 2、五四红旗团总支、魅力团支部是对基层团组织的院级最高综合性奖励称号。此次评选表彰,是全院开展创建先进团组织活动的年度工作总结,对于推动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系要予以高度重视,在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先进”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情况、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材料要做到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照顾,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团组织与先进个人推荐上来。要通过评选表彰,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开展工作。 3、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系开展评选活动的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团委建立了相应的统计制度。各系认真填写《表彰情况统计表》(附后),于 共青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先进团组织和个人 评选 通知 发 送;院办公室 教务处 学工处 各系团总支 共青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附件1: 申报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评选条件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团组织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 (2)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的工作,主题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做好“推优”、志愿服务和团费收缴工作,支部(总支)工作制度健全有效; (4)有开展团的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和活动阵地。 二、魅力团支部申报评选条件 (1)具有一个完整、团结而有战斗力的支部班子; (2)日常管理民主、特色、高效,主题教育积极而生动,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 (3)支部所属团员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能积极、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并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 (6)按标准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三、优秀团员申报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 (2)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主题教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3)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按时、按标准缴纳团费; (5)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现象,没有任何违纪现象。 四、明星团干部申报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在院团委、系团总支、或班级团支部担任一定的职务,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3)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4)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5)在学生干部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五、十佳团员申报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为所在支部前25%以内; (4)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并获得一定的成绩;(5)在团员青年中具有模范表率作用。 六、优秀社会实践工作者申报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 (2)2012年度积极进步、专业突出,或者社会实践突出,综合测评成绩突出; (3)在全系同学中评选。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 (2)为学院或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 (3)按要求参加志愿服务,并达到一定服务时间或活动次数。 八、学习之星申报评选条件: (1)要有锲而不舍的学习精神、明确的学习目的; (2)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首次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至少一年获得一等(含一等)以上奖学金;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同等条件下,有英语四级考试等级证(含)以上者优先; (3)能认真写读书摘记、心得体会,积极参加学校投稿活动,或者向各刊物投稿并有发表和获奖者优先。 九、文艺之星申报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文艺事业,有较好的艺德艺品;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并在文艺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奖励的个人; (3)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个人及其作品在本地青年文艺工作者中出类拔萃,并在湖南范围内有一定影响,活跃在文学、音乐、戏剧、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电视、电影等领域。 十、服务之星申报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 在服务方面,要求积极参与各种校园、社区、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文化优势和科技优势,努力为校园文明建设和学校发展做出贡献,影响较广,并得到过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表彰。 十一、自强之星申报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高,积极上进,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4)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十二、创业之星申报评选条件: (1)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3)艰苦创业,诚实守信,所从事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