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工委通〔2012〕17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我院基层党组织的分类定级工作。 一、分类定级。各总支要认真学习教育工委的文件精神,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并按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程序做好所属支部的分类定级工作,并做好本总支的自评工作,学院党委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问卷调查和党员座谈会,并结合去年年底的党建工作考核,对全院各总支进行分类定级。 总支报送所属支部分类定级及总支自评材料(附件1、7、8、9、11)时间为4月7日。 二、晋位升级。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各总支要建立所属支部分类定级管理台账,指导其制订整改提高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明确争创目标和任务。年底对总支和支部晋位升级情况进行考核,重新分类定级,并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电话:84028513,84028514; 电子邮箱:284897428@qq.com 。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