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统计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通知 各系(部)、处室: 教师主持或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学生课外指导等工作是课堂教学外的教学工作,即非课堂教学工作。非课堂教学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学计算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及其课时津贴,根据《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与课时津贴管理办法》(湘传媒发[2011]28号),经研究,对教师2011年度非教学工作项目、工作量进行重新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起始时间:2011年上学期和2011年下学期。 二、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对象:在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起始时间内,所有从事教学的院内专兼职教师(含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但担任了教学工作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三、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单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师课时津贴计算及其审批程序相同。即以系(部)为单位统计、汇总、审核,再交教务处汇总审核,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核发。机关处(室)、部门兼职教师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归口到相应系(部)专业或课程或教学团队。请各系(部)务必组织好所属教学团队专兼职教师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四、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完成时间: 五、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项目统计范围: 1、凡在《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与课时津贴管理办法》(湘传媒发[2011]28号)文件之内的18项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项目(国家骨干校建设所有项目除外)列入统计范围,其项目名称、课时总量标准、单位课时津贴标准都须按照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项目及其课时酬金标准(见附件1)。 2、学院安排的教学团队的业务活动,每次每人计1课时(未参加的不计),可冲抵任务课时,但不作为计发超课时津贴的基数。 附件1: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项目及其课时酬金标准 附件2:2011年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项目统计表 附件3:2011年教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表 附件4: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计算统计表 教务处 |